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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放管服”再出新措施 机动车转籍一地即可办结 2018年09月06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通讯员 张艺) 昨日,记者从深圳交警获悉,深圳交警推出“放管服”新措施,即本月1日起,深圳机动车转籍一地即可办结,市民办理机动车转籍将告别两地奔波的历史。下月起,机动车转籍还将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市民可在网上办理车辆转籍。

以往,办理车辆转籍需要在转出地、转入地来回跑、资料两边交,手续麻烦又费力。本月1日起,公安部试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试点工作,在包括深圳等15个城市进行试点。

据深圳交警车管处档案科副科长刘军介绍,在新的转籍模式下,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间迁入迁出的,申请人无需到转出地车管所交验车辆、提取档案,可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转籍登记。车辆档案资料将以电子化形式在转出地、转入地车管所之间实现网上传递,大大减少业务流程,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变两地往返为一地办结。

不过需要提醒广大车主的是,并非所有机动车都符合办理标准。新的转籍模式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籍变更迁出,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机动车申请车辆转籍登记途径

❶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需查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❷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机动车不需要验车,只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受理后,即可前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转籍,车主也可直接前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交资料办理机动车转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