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扫黑除恶宣传遍布大街小巷。
深圳侨报记者 张丽 文/图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鹏新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职责使命,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在新区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黑恶现象人人喊打”的氛围。新区第一时间制定并实施《大鹏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明责任、重创新、求实效,切实为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 构建全覆盖大宣传格局
自1月23日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鹏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卫跃宁就扫黑除恶进行专题授课。
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链,共研“一盘棋”,新区综合办统筹指导、整体谋划,新区政法办提供内容、把关口径,各单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一个口径、多方传播、全面覆盖的大宣传格局。
此外,新区建立三级户外宣传巡查队伍,制定《大鹏新区行政单位户外公益广告管理若干意见》《大鹏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筑牢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阵地。针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新区每月召开一次媒体通气会,在区属媒体开通扫黑除恶宣传专栏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每周开展一次培训。
善用“矩阵式”媒体传播 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
大鹏新区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方面,善用“矩阵式”的媒体传播。建立网络首发、矩阵齐发、媒体广发的传播链条,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报、网、微信、户外、公交、灯杆旗、LED屏幕等多角度宣传互动,最大限度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截至目前,各类媒体平台持续性跟踪报道(转发)551余篇次,在微信朋友圈、今日头条开展定位推送。大鹏新区百度“城市名片”首页推送,一键链接新区政府网站扫黑除恶专栏,累计浏览量达71万。设置灯杆旗763个、公交站亭画面100个,在4台往来景区的公交车身刊载画面、75个LED屏幕滚动播出,在高速葵涌路口、溪涌出口等设置了17个大型户外宣传牌,共1900平方米。在海鲜街醒目位置安装宣传牌匾800块,达到“一户一柱一牌匾”,打造常态化宣传阵地。
“走在路上,映入眼帘的是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和公告,打开报纸,经常能看到扫黑除恶的宣传报道,在社区,工作人员向我们派发了扫黑除恶的宣传资料,最近一段时间,扫黑除恶的宣传氛围越来越浓,让我切实感受到新区扫黑除恶的决心,作为大鹏人我更有安全感了。”在葵涌工作的李先生告诉记者。
不断创新宣传手段 “点对点”深入到每个人
新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新颖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
“我在刷微博的时候,这个沙画宣传一下子就吸引住我。”新区居民张女士说。大鹏新区首创以沙画形式、小游戏形式宣传阐释扫黑除恶的意义和内容,其中宣传扫黑除恶的沙画通过今日头条进行定位推送,当日阅读量即破13万,成为喜闻乐见的“网红”。在人流量大的主干道、文化广场、社区工作站等地设置15处图文并茂的宣传长廊,共180幅500余米,成为引人驻足的风景。
“我们的网格员、义工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新区政法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区全体网格员、义工们已经被发动起来,他们结合排查摸底工作,以“点对点”“面对面”的形式,逐门逐栋、挨家挨户进行宣传,向本地居民和游客发送宣传短信5万余条,发放折页和小礼品10万余份。通过致新区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积极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晚会35场,触及“最末梢”、消除“空白区”,确保人人皆知、人人喊打。
数读
截至目前,新区在扫黑除恶宣传方面,共设置灯杆旗763个;设置17个大型户外宣传牌,共1900平方米;设置15处图文并茂的宣传长廊,共180幅500余米;在海鲜街醒目位置安装宣传牌匾800块;在公交站、亭设置宣传画面100个;在4台往来景区的公交车身刊载画面;有75个LED屏幕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宣传内容;各类媒体跟踪报道(转发)600余篇次;扫黑除恶宣传沙画推出首日阅读量即破13万;发送宣传短信5万余条;发放折页和小礼品10万余份;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晚会35场。
据第三方测评机构最新数据显示,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为95.68%和96.30%。
大鹏新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大鹏新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28336530;举报邮箱:zongzhike@dpxq.gov.cn;信件投寄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5208室大鹏新区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鹏公安分局举报电话:18100289926、18100289935;举报邮箱:zhuangxl@szga.gov.cn;信件投寄地址: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岭澳新村12巷1号,大鹏公安分局刑警大队203办公室。
●有关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可向新区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28333312/12388;信件投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1620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