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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无证驾车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肇事员工公司或面临处罚 2018年09月27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通讯员 赵楚湖) 9月20日,宝沙一路与宝沙二路交会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涉嫌无证驾驶的19岁洗车工何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撞上了横穿马路的李某,致李某抢救无效死亡。昨日,记者从龙岗交警大队了解到,何某所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也有可能面临法律的惩罚。

现场视频显示,事发时何某驾驶粤B号牌小型越野车沿宝龙街道宝沙一路由东往西行驶,此时李某下车横穿马路,随后事故发生,但何某并未立即停车,而是继续行驶,对李某造成更为严重的碾轧。

经调查,该起事故的初查原因主要包括: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分心驾驶,未查明道路路面情况,且采取措施不当,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李某横过道路未走过街设施,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调查中,何某向龙岗交警供述,其就职于深圳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事发当日,他到对面小区将客户的车辆开走,准备回洗车场为车辆美容,在事发路段掉头后往前行驶时,发现横过道路的李某,但未及时踩刹车。

为从源头肃清此类交通安全隐患,龙岗交警迅速针对该事故展开进一步调查,发现肇事司机何某所供职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书形同虚设、未按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未组织应急演练等问题。

据悉,龙岗交警将继续对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对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存在的未按规定履职行为是否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进行调查取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此外,龙岗交警还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辖区洗车场安全负责人、从业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培训,通报该宗事故,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洗车行业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