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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公安分局开展社会面清查统一行动 警民携手共建“平安大鹏” 2019年03月21日

民警深入社区发放反诈骗宣传资料。侨报融媒通讯员 廖欣 摄

本报讯 (侨报融媒记者 李苑 通讯员 廖欣) 日前,大鹏公安分局在辖区比亚迪公司召开缉刀(枪)治爆专项行动现场会,推动治爆缉刀缉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新区营造“人人远离、人人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良好氛围。

会上,大鹏公安分局向群众介绍行动以来收缴的各类刀具和枪支。同时,对为社会治安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员工代表颁发了奖金。

自2月26日起,大鹏公安分局在新区范围内,开展社会面清查统一行动。行动还得到了辖区工厂企业的大力支持。辖区企业纷纷发动员工,主动上缴存放在宿舍、车间的刀具,充分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已在新区生根开花。

专项行动中,大鹏公安分局采用“查”加“教”的方式,对辖区居民发放反诈骗宣传手册,宣传相关防骗知识,欢迎群众踊跃加入反诈骗群体,举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企业举行了反诈骗系列主题活动,现场讲解“网络购物、冒充公检法、奖学金”等诈骗手段案例,告诫大家莫贪小便宜,积极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防骗常识。

据统计,专项行动以来,大鹏公安分局联合大鹏交警大队和各办事处综治网格部门,出动警力442人次,调动50余名网格员,清查出租屋、工厂企业的宿舍1031间、三小场所128家,检查网吧27家、休闲娱乐场所35家,共消除安全隐患25处,盘查人员13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张,抓获吸毒嫌疑人3名,诈骗嫌疑人1名,缴获各类管制刀具200余把。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禁非法持有、制造、携带、使用各类易制易爆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主动上缴历史遗留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刀具且未用于违法犯罪的,一律免予处罚,欢迎市民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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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管制刀具呢?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