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伍思晗) 8月18日,市口岸办发布公告提示,自即日起,由香港入境深圳的普通旅客,入境时需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入境后需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在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入境后可向所在的健康驿站申请“7+7+7”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即: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近期,香港也调整了内地赴港的规定,要求未完成接种新冠疫苗者,若抵港当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广东省以外其他内地地区或澳门,抵港须接受14天家居强制检疫,并于抵港第3、7、12、16、19天接受强制检测。从内地或澳门的抵港人士如已完成疫苗接种,则须接受7天家居强制检疫,其后7天自行监察,在检疫期间须在抵港第3天和第5天,以及完成检疫后的抵港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强制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