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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噪音令业主苦不堪言 区人民法院介入调解 还居民“宁静权” 2022年02月24日

本报讯 (龙岗融媒首席记者 聂朦) 市民李先生是深圳某小区的业主,自入住小区以来一直深受电梯噪音的困扰,一家人为此苦不堪言。在此期间,李先生多次向物业、开发商反映噪音污染问题,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李先生一怒之下将二者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和开发商立即对涉案电梯采取降噪措施,并主张一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近日,经过龙岗区人民法院介入调解,李先生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来,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立即组织环境检测人员赴涉案小区进行声环境现场测量。经测量,涉案房屋卧室夜间最大电梯噪声为47分贝,已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对1类声环境功能区A类房间夜间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的最大值标准。

对此,法院认为,根据检测报告,涉案电梯运行超过限制的最大值标准,结合实地考察,足以认定对原告李先生生活产生干扰,产生低频噪声主要原因在于电梯设计、安装、使用方面存在不合理。

不过,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关于电梯产生低频噪音应适用的评价标准。在此情况下,龙岗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在《声环境质量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以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评判的基础上,寻找适用的规范,追寻责任主体,督促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觉承担消除住宅噪声污染的责任,建议被告对电梯加强整改和维护保养,采取措施积极降噪。

经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小区物业公司联合开发商提出了对两部涉案电梯进行整改和保养的综合性方案。在取得明显降噪效果后,原告李先生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