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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整备工作需要,需搬迁位于坑梓街道沙田社区沙沥一路右侧范围内的2座金埕(详见范围示意图)。现请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社区或街道工作人员联系,以协商金埕搬迁补偿事宜。若逾期未联系办理迁移手续的,我街道将先行按无主金埕处理,于公告期限届满后予以迁移至坪山区福山墓园临时安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9999158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