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5年度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申报条件
(一)留学人员企业及指定留学人员申请创业资助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留学人员需在国(境)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
2.留学人员持有企业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3.申请单位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4.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人才团队资源,相应的办公场地、研发设备等,且经营正常;
5.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在企业注册成立6至48个月,即企业注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
(二)曾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获奖5年内来深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资助。
资助等次及标准
(一)创业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二)曾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免专家评审直接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分别对应获得创业资助一、二、三等资助。获奖选手如申请更高等级资助,可按照有关程序申请创业资助,获得创业资助等级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取评审结果或前款规定的资助等级。
●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在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格审核”,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02
龙岗区2026年度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
●申报内容
重点支持领域:
1.储能领域。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钠盐电池、固态/半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电化学储能技术领域;聚阴离子/锂钴/高镍三元锰系/硫系正极、硅基/碳基/磷基/锡基/锗基/钛基/金属锂/金属氧化物负极,固态/半固态电解质、低厚度/高孔隙率/高离子电导率隔膜、正极粘结剂等电池材料技术领域;电芯模组、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系统集成(ESS)等储能元器件领域;车网互动(V2G)、虚拟电厂、共享储能、储能大数据等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应用领域。
2.氢能领域。碱性/固体氧化物电解槽、高质子传导性长寿命膜材料、高效低铂催化剂等关键材料领域;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碱性水电解制氢、海水原位电解水制氢、光解水制氢等制氢技术领域;低温液态等储运技术领域。
3.光伏领域。柔性有机薄膜、自发电玻璃、钙钛矿、碲化镉等薄膜太阳能电池材料领域;大功率高效率智能逆变器、优化器、双玻半片等光伏组件领域;量子点太阳能电池等新兴技术。
4.核能领域。第四代核反应堆、可控核聚变、熔盐堆技术、空间核反应堆电源等前沿核技术领域;核级泵阀、核级线缆、电源系统、智能运维平台等关键技术环节领域;环保、医疗健康、新材料等非动力核技术综合应用领域。
5.新兴能源领域。天然气水合物、地热能、海洋能等新兴技术领域。
6.节能减排领域。动力电池回收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企业碳管理、碳核算与减排服务、产品碳足迹、项目碳认证咨询等碳管理服务领域。
●支持范围和标准
1.鼓励开展标准体系建设
(1)支持范围: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标准研制。
(2)支持标准:对于主导或重点参与(排名前三)新标准制定的企业或机构,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最高100万、50万、30万资助。
2.支持重点领域首台套推广应用
(1)支持范围:获得国家、省级能源领域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首次采购新认定的能源领域首台套装备产品的企业或机构。
(2)支持标准:对认定的国家、省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项目,按照项目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或机构首次采购新认定的首台套装备产品,按照首批采购金额给予采购方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新技术新领域中试及产业化
(1)支持范围:重点支持领域企业开展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转化效率单结>20%,叠层>26%)、自发电玻璃等】、固态电池(含新型正负极材料,磷酸铁锂、三元锂正极材料、石墨负极材料除外)、固态电解质、粘结剂、固态及半固态电芯(含液量<1%,能量密度>350Wh/Kg,充电速率>=3C))、新型锂离子电池制造设备(干法电极、预锂化等)、钠离子电池、航天电池(需通过相关认证)、制氢设备核心零部件(包括PEM、AEM膜、电解槽等核心部件;高纯度电解水制氢系统、直接电解等海水制氢系统)生产制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
(2)支持标准:项目竣工投产后最高按照核定项目总投资10%给予扶持。其中建设中试基地或中试生产线,项目规模需大于1000万元,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实施产业化项目,项目规模需大于3000万元,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项目不超过1个。
4.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范围:实现增长的重点支持领域新能源企业。
(2)支持标准:产值规模(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经核准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鼓励。对于已享受过上一档资金支持的,晋级部分按差额补齐。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以相关部门的数据为准。
5.技术搭建应用示范场景
(1)支持范围:新能源企业在重点支持领域搭建应用示范场景。
(2)支持标准:
储能领域:鼓励打造工商业园区储能示范场景。鼓励在有条件的仓储物流园区、工商业园区布局搭兆瓦液冷超充(单枪功率>1兆瓦,配备100kW以上V2G充电枪)、智能微电网(投资额大于100万元,覆盖20家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自给率达30%)、钠离子储能等示范场景,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鼓励。
鼓励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场景示范。支持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充电站等设施开展充储放智能化改造示范,探索应用规模化车网互动模式(单枪功率>1兆瓦,配备100kW以上V2G充电枪)、智能微电网(投资额大于100万元,覆盖20家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自给率达30%)、钠离子储能等示范场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鼓励搭建虚拟电厂商业模式示范场景。鼓励建设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促进用户资源有效聚合。鼓励虚拟电厂发挥调频、调峰作用,对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投资主体最高连续3年按响应收益10%给予支持,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支持。强化“智能化设备+场景化”高效协同,鼓励数据中心储能、工商业储能等场景开展智能化改造示范,对改造接入虚拟电厂的新型储能项目,按改造实际投资的10%,给予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
氢能领域:鼓励开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鼓励开展天然气掺氢发电、城镇燃气管网掺氢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鼓励开展电解水制氢在半导体、生物医药领域应用;鼓励打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技术在重卡、无人飞行器等领域示范应用场景。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应用场景,给予投资额1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
节能领域:鼓励打造绿色工业示范园区试点示范。支持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化改造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区建设。根据《深圳市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化改造评估标准》评分标准,对实施项目复查结果高于90分且总投资额超300万元的,按照核定建设改造总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领域:鼓励打造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应用场景。对搭建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循环利用全链路应用示范场景,按照年度销售的合格梯次、循环利用电池容量,给予5元/KWh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一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固态电池领域:鼓励打造固态电池示范应用场景。对于搭建半固态、全固态电池(含液量<1%,能量密度>350Wh/Kg,充电速率>=3C,完整电芯成品批次良品率稳定)在新能源汽车、低空飞行器、人形机器人、储能设施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场景,给予项目投资额10%补贴,最高200万元。
鼓励采用预锂化(要求提升循环次数不少于30%,提升首效不少于5%)、干法电极等新技术提升锂离子电池效能。对于采用上述技术的锂离子电在新能源汽车、低空飞行器、人形机器人、储能设施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场景,给予项目投资额10%补贴,最高200万元。
6.引导重点领域企业国际化发展
(1)支持范围:对获得国际标准化认证和国际市场准入认证的重点支持领域企业。
(2)支持标准:经核准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20%予以资助,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以第三方专项审计机构数据为准。本条款与其他区级政策同类支持事项不重复享受。
申报方式: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向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9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申报时限: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3月30日8时至2026年4月30日17时(工作日)。
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89230749。
03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2026年申报指南
●申报内容
(一)申报主体
前海合作区从事服务贸易的机构和为服务贸易提供支撑服务的机构。
(二)扶持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方式:
登录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
(https://qhsk.sz.gov.cn),由“领补贴”进入“服务贸易”资金申报专区,申请主体应在受理期间内线上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申报时限:
2026年4月9日-5月10日。
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李工,17796388887;周工,0755-88105250。
(据人才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