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3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09月26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通讯员 陈炯希) 本报一直注重报道交警“猎虎”行动,呼吁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似乎总有部分司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到位,心存侥幸,觉得自己酒量好、酒驾没什么,谁知悲剧就这样发生。近日,东部高速交警接报了一起车祸,就是因为司机喝了酒驾车上路,在酒精作用下视线变模糊,把大货车给开翻了,不过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晚上21时34分许,一辆大货车行驶至水官高速公路西往东横坪收费站路段时,发生侧翻倾倒在地,东部高速交警赶到现场时,司机黄某已经自行从驾驶室车窗内爬出,但现场并没有发现可以引发车辆侧翻或者碰撞痕迹。执勤交警和司机黄某交谈,发现黄某满身酒气,莫不是酒驾?交警当即对黄某进行了酒精排查仪检测,检查数值为165mg/ml,已经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交警的询问下,黄某透露自己当天确有喝酒,但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他觉得应该没问题才驾车上路的。原来,黄某是在事发当天中午,在平湖的一家餐馆吃饭时喝的酒。喝完酒后,黄某没有急着上路,而是稍作歇息,觉得自己已经过了“酒劲儿”,才驾驶着大货车出发送货。但让黄某没想到的是,本以为酒精反应已经过了,但他却在驾驶中感到视线越来越模糊,加上夜间行车本来视线就较差,他一个反应不及,操作失误,车辆瞬间失控后发生了翻车。
据了解,黄某面临的将是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禁驾5 年的处罚,这让他懊悔不已。而在这起事故中,交警指出,黄某对酒精作用对驾驶行为产生的影响太过低估了,而这其实也是很多酒驾者的通病, 调查表明,40%的酒后驾车者都会“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往往就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