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C04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11月07日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准,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鹏港妇女联合会成立登记,现将有关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鹏港妇女联合会。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51440300MJL1924176。业务范围:举办妇女交流座谈会;举办会员联谊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组织成员开展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2号411室。法定代表人:张长妹。活动地域:深圳市大鹏新区。注册资金:3万元整人民币。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成立登记日期:2018年11月5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