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5来源:深圳侨报 2020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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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五大措施提振消费 1.1亿元消费券5月1日起发放
本报讯 (龙岗融媒首席记者 张祥 通讯员 姜力) 继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宝安区之后,龙岗区也加入了“消费券豪华套餐”!4月28日,《龙岗区关于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发布,从推动餐饮消费,促进零售、健身消费,拉动汽车消费、推广龙岗优品、促进扶贫产品销售五大方面集中发力,发放消费券1.1亿元,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全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龙岗区将通过“2020约惠龙岗”微信小程序发放1000万元餐饮消费券和1000万元零售健身消费券。4月28日14:20起,市民可通过“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报名参与领取消费券。同一类型的消费券每位用户最多获取一张。用户获取消费券后将收到“微信支付”的通知信息,并点击领取,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需要提醒的是,餐饮、零售健身消费券摇号公布时间暂定为2020年4月30日10:00、2020年5月14日10:00、2020年5月28日10:00(后续如有调整以“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为准)。消费券5月1日起发放。成功领取后14天内可在龙岗区支持微信支付的实体餐饮店、零售店、健身房等场景使用。
在推广龙岗优品举措中,龙岗区通过阿里、京东等指定电商平台发放5000万元“龙岗优品”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京东智联云、京东商城、京喜平台及支付宝、淘宝、天猫、1688等平台(以下统称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点击获取相应面值的消费券,消费券可在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使用;同时向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的企业发放总额1000万元的“平台服务”消费券,加速龙岗制造产品上线,打造线上全链条消费品供应链的生态系统,推动龙岗制造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此外,还将组织龙岗帮扶地区农产品销售企业入驻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在指定电商平台发放1000万元的“扶贫产品”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点击获取相应面值的消费券,消费券可在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购买“扶贫产品”使用。
在“龙岗优品”“扶贫产品”“平台服务”消费券获取方面:市民可通过“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指定电商平台的“龙岗优品”专区,点击领取“龙岗优品”或“扶贫产品”消费券。龙岗区内参与活动的商家和企业通过“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指定电商平台的“龙岗优品”专区,点击领取“平台服务”消费券。
此外,龙岗区将面向在龙岗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消费者发放总额2000万元的购车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