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8来源:深圳侨报 2020年07月06日
龙岗融媒记者 杜和平
6月29日20时左右,南湾街道荔枝花园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一只碗口大小的乌龟从B11栋楼上掉下砸中一名男子头部,乌龟龟壳碎裂,男子头部红肿未见血迹被送医检查。
此事发生后引起网友热议,7月3日上午,龙岗警方发布《高空抛物警情物业小区排行榜》将此案作为案例对公众进行提醒。目前,该事件后续处理如何?本报记者展开多方走访调查。
受伤男子已出院
伤人者仍未找到
7月1日,记者来到位于荔枝花园B11栋首层的重庆面馆事发地,发现乌龟坠落位置上方正好是阳台,而该楼有28层高。
“我儿媳当天生孩子,儿子刚好取完东西正准备送往医院,刚出面馆,我就听到门前通道传来‘啪’一声响,然后只见他用手捂着自己的脑袋走回来,显得非常痛苦。”受伤男子的父亲说,目前伤人者仍未找到,儿子已出院,但担心有内伤。
据了解,该小区高空坠物时有发生,去年10月隔壁楼栋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个啫喱瓶砸伤楼下一名男子脸部,该男子眼睛险些失明。
推进防坠网安装
加装监控摄像头
针对荔枝花园高空坠物伤人事件,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和南湾街道办。据介绍,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南湾街道办高度重视,组织人员逐户进行检查,同时,强力推进该小区防坠网安装,防范高空抛物再次发生。
7月1日,南湾街道分管领导率物管中心、网格中心、南岭村社区工作站、南岭派出所等多部门到荔枝花园召开协调会,部署防高空坠物(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决定自当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社区工作站、物业公司加大高空坠物(抛物)宣传教育力度,南岭派出所要主动出击,通过专业手段快速破案,形成高空坠物(抛物)惩处案例。物业公司要10天内完成防坠网100%安装率,并尽快全覆盖加装高清监控摄像头,提高破案率,为居民人身安全保驾护航,做到可防控可追溯。
据介绍,荔枝花园共有30栋大楼,楼层最高达31层,住着7800多户近3万人,因大部分为流动人口,管理存在一定难度。为防范高空坠物,去年11月起,小区物业包工包料推行防坠网安装,截至目前,安装率达95%。
《民法典》明确责任 高空抛物将严惩
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事件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频发,从以往实际情况来看,损害责任往往因找不到抛物人而遭遇维权困境。那么,《民法典》将对这一现状带来怎样的影响与改变?记者就此咨询了广东坤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艳。
律师认为,此次《民法典》沿用关于侵权责任人的认定。如荔枝花园案例没有造成他人损害或其他严重后果,虽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乌龟是由人主动抛掷,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仍可能涉嫌犯罪,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张艳解析,《民法典》还明确补偿人的追偿权。荔枝花园住户被乌龟砸中后,因小区物业、警方目前没有办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根据以往法律规定,乌龟掉落的该幢楼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但《民法典》施行后,如果将来确认了侵权人,此前承担了相应责任的其他建筑物使用人则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此外,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则受害人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民法典》中新增公安机关的调查义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侵权人。只有在动用侦查手段仍然查不清具体侵权人的,才可以让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且对侵权人享有追偿权。
此外,《民法典》明确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应做好防护举措,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抛掷物品或坠落物品致人损害的情形发生,保障公众安全。假如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相关管理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