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版次:B01来源:深圳侨报    2021年05月10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李苑 通讯员 杨建超) 近日,大鹏新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创新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审议并原则通过2021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讨论并原则通过《大鹏新区EOD模式项目管理规定(试行)》,首次将“GEP”相关工作纳入新区特色考核内容,并将“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提升满意率和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由考核任务调整为考核指标。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主任杨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刘广阳出席会议,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提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申报,在国家层面首次将EOD模式确定为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落地机制。同年,大鹏新区在绿色开发方面勇探新路,把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在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片区的城市建设严格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全域应用“海绵城市”技术,努力实现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同时,对片区内的13条河流,在保持其自然水文原貌的同时,利用水文、地势、植被等特点规划建设银叶树湿地园等5座公园。银叶树湿地园的湿地面积由2公顷扩大到96公顷。生态保护的理念在坝光建设中无处不在,片区内多条道路曾因为珍稀古树“挡道”而改道建设,推动了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共赢。

此次《大鹏新区EOD模式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充分结合大鹏新区“生态立区、经济强区”的发展思路,把实施EOD模式作为新区在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中践行“两山论”的重要实施路径,共分5章、25条,包括总则、职责与分工、评估与入库、服务与监管、附则等五个方面。此规定明确了EOD模式项目管理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模式,包括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了包括评估准入、评估方式、评估报告和核定入库在内的要求和程序,提出了将给予入库项目申报国家试点、进行资金扶持、实施用地保障、开展宣传推广和组织环保管家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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