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1月17日至19日召开

版次:B04来源:深圳侨报    2021年11月05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任翠翠) 昨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决定,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审议通过了《坪山区2020年政府决算草案》《区政府关于坪山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坪山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坪山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坪山区2021年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有关人事议题。

会议还审议了拟提交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草案和报告。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坚定制度自信,提升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自觉有效地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区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要求,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要以饱满的热情和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大会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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