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唯一!区人民法院法官刘海娟荣获国家级表彰

版次:A03来源:深圳侨报    2022年09月21日

刘海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 (龙岗融媒首席记者 聂朦 通讯员 郑晓慧)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通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刘海娟获得“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刘海娟现任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进入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15年来,刘海娟共审结民事、刑事案件2000余宗,多次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

2012年,刘海娟积极投身少年刑事审判事业并致力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她带领团队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帮教新路径,创新“三线”帮教模式:一是线上帮教。2020年以来,克服疫情影响,采用视频连线方式,与129名涉罪未成年人实现“一对一”“面对面”“零接触”帮教。二是线下接所。第一时间为刑满未成年人送上关爱,亲自接所44人、献“爱心包”42个,用司法温情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三是线上回访。持续跟踪,定期对刑满未成年人被告开展电话或视频回访,倾听心声、了解需求、耐心答疑、伸出援手,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重新犯罪。因工作成绩出色,刘海娟带领的少年审判团队获评2021年深圳市巾帼文明岗。

此外,刘海娟带领团队积极开启“五进”普法模式,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2017年至今,刘海娟充分利用国际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带领团队联合龙岗区多所中小学校开展“沉浸式”普法活动——模拟法庭进校园;邀请中小学师生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与敬畏意识;开展法官进校园、进社区普法讲座,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利用龙法微课堂、龙法大讲堂、鹏法微课堂等平台开展线上普法活动,60余万人次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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